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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计入,不实行折旧

日期:2022.08.02     作者:江湖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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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工会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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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提示:固定资产的定义要点有三个,一是使用年限,二是单位价值标准,三是不足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质,比如职工建家购买的大批图书,需要按固定资产管理。

 

02

 

 

工会固定资产如何分类?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02〕30号)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九条规定,固定资产分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一、房屋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信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和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和资料。

      六、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03

 

 

工会资产管理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工办发〔2011〕55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提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04

 

 

固定资产管理目标是什么?

 

 

 

 

    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明确工会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确保工会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05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06

 

 

固定资产如何计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02〕30 号)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十条规定固定资产的计价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 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赞助、奖励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七、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他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八、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九、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07

 

 

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确定工会行政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复函(工财函〔2016〕12号)文件对固定资产的标准做了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在确认工会行政性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

    确定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即一般设备单价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 1500 元以上。

提示:类似图书,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计价标准,但是使用时间一年以上, 并且是大批同类物资,也要按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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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有何依据?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02〕30 号)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十一条规定: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实行折旧。又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工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制度里说的是可以设置辅助账,应计提折旧,因此工会可以计提折旧也可以不计提折旧。

 

09

 

 

工会设备采购达到多少万元必须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和集中采购?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总工办发〔201155)第三章“资源配置”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工会行政单位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应按主管工会关于招标、竞争性谈判和集中采购的要求办理。

 

010

 

 

工会的固定资产能进行对外担保吗?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工办发〔2011〕55号)第四章“资源使用和清查”第十八条规定:工会行政单位不得用工会行政性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011

 

 

工会行政性资产能对外出租、出借吗?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总工办发〔2011〕55 号)第四章“资源使用和清查”第十九条规定:工会行政单位拟将工会行政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上报本单位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012

 

 

工会的固定资产日常怎么管理?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 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都应计入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职工书屋所需的书籍),按固定资产管理。

    工会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清查盘点、处置、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固定资产要每年盘点清理;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投资、损失、报废和盘亏等减少固定资产的处置,由单位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并报单位财务部同意,经单位主管领导(或主席办公会)审批,并报主管工会或上一级工会核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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