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落实的“六稳”“六保”重要的市场载体在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就业、稳定基本经济市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设备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的通知》(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明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为了方便会计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统一政策实施口径,虎虎现在分享了政策细节:
首先,政策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不少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分年税前扣除。作为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加快固定资产折旧是国家近年来鼓励企业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的有效政策措施。自2014年以来,国家出台并逐步完善了一系列加快固定资产折旧和一次性扣除政策,增加了企业购买设备的税前扣除金额,减少了早期应纳税额,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财务压力。
201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明确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器具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但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器具仍按普遍规定正常或加速,不允许一次性扣除。本次发布的12号公告主要对中小微企业进一步给予优惠政策,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器具,可按一定比例税前一次性扣除。具体政策如下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和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对于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和器具,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可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
对于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按单位价值的50%,剩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例如,2022年2月,一家中小企业购买了一台单位价值900万元的机器。如果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10年计提折旧,企业可在2022年一次性扣除单位价值的50%,即450万元,剩余450万元可在剩余9年计算折旧。
二、适用政策的主要条件
根据上述政策内容,12号公告规定的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企业属于中小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小企业不同于小型微利企业。12号公告对从事国家非限制、禁止行业的企业,以《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为基础,考虑到政策实施简单有效,根据各行业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三项指标“让企业充分享受”按照三类行业的原则,对享受设备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形成了标准:一是建筑业、信息传输业、租赁业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不足2000人,营业收入不足10亿元或资产总额不足12亿元;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不足20亿元或资产总额不足1亿元;第三类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不足10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4亿元。
中小企业的判断标准涉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三个指标中的两三个指标。与现行小微利企业的标准相比,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同样的是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口径和计算方法与小微利企业一致。区别在于小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关系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指标;中小微企业指标之间是指标“或者”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指标中的一项指标,就可以确定其符合中小企业的条件,然后可以适用一定比例的一次性扣除政策。
二是购买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第三个条件是设备的单位价值应在500万元以上。现行政策允许单位价值不足500万元的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12号公告发布的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政策为一定比例“升级版”,针对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
第四个条件是设备应属于规定的范围。设备属于规定范围,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否可以享受。根据12号公告,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余固定资产属于设备范畴,可适用本政策,与单位价值不足500万元的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一致。二是享受什么政策,是全额一次性扣除,还是按单位价值的50%一次性扣除。12号公告根据设备最低折旧年限明确了不同的政策。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仅指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的设备是指飞机、火车、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的设备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飞机、火车、船舶、机械等生产设备。
为保持税收政策口径的一致性,上述购买时间、单位价值等具体口径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设备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的公告》(2018年第46号)执行,这里不再重复。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享受时点和享受方式
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由企业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享受的方式。中小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可以通过填写申报表的相关行次享受优惠待遇。其中,中小企业通过手工申报填写预付款申报表时,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中(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在下相应的优惠事项和固定资产优惠情况。例如,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在“项目”列次填写“中小企业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并在1列至6列填写享受优惠的资产和优惠情况。中小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项目,无需手动填写。对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将及时修订,充分反映12号公告规定的政策内容,请注意。
考虑到2022年1月1日至12日公告发布前,中小企业购买了合格的设备,为了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待遇,12日公告明确,中小企业可以在未来预付申报和最终结算时享受。
(2)企业是否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享受
考虑到享受税收优惠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可以独立选择是否享受该优惠。No.12公告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会计需要选择享受该政策;但为避免企业随意选择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时间,No.12公告还规定,2022年未选择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不得改变未来年度的享受。例如,2022年2月,中小企业购买单位价值800万元的设备,第一季度预付申报未选择享受优惠,第二、第三、第四季度预付申报或2022年最终结算仍可选择享受优惠;2023年企业未选择享受该政策的,023年及以后购买的资产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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